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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辅导有自杀倾向的基督徒?

按照常理来说,自杀的行为或倾向,是不会发生在基督徒身上的,因为十诫有“不可杀人”(出20:13)的明确禁令。这个不可杀人的诫命,它不单指不可以杀别人,也指不可结束自己的性命;因为基督徒的生命主权属于上帝,人在生命的主权上决不能有僭越神权的行为,而且,藉着基督的死而复活,基督徒进入天堂的盼望足以抗拒地上的艰难和虚空。

然而,事实上好像并非如此,现实中确有不少的基督徒,甚至是热心的服侍人员,有自杀的倾向,甚至是走上了决绝的自杀道路。比较引人关注的案例,当属华里克牧师儿子自杀的事件。华里克牧师是《标杆人生》畅销书的作者,他患有抑郁症的儿子,在27岁时忍受不了疾病折磨,举枪自杀。自杀前,他非常清楚的告诉家人,自己是属于主的人,只是不想在苦不堪言状态中继续走下去。

由于耶稣基督博爱宽广的胸怀,吸引了社会上不同层面群体的人士,加入教会,信靠基督。因此,在教会里,患有疾病的肢体,不在少数;其中,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自拔,导致软弱,产生消极想法的信徒,也不在少数。笔者所在的教会中,就有位肢体患有严重疾病,癌细胞扩散至全身,生不如生,屡次有自杀的倾向,想以此脱离病痛的折磨和对家人的连累。

所幸的是,这位肢体虽有自杀的倾向,但没有付出具体的行动。其原因,主要是来自家人无微不至的关爱,使其舍不得过早的离开家人;当然,也与教会肢体的劝勉有关,直接使其打消了自杀的念头,因为肢体被告知:自杀的基督徒不能够进天堂,就是自杀不得救。担忧的是,笔者在为肢体们的劝勉有突出成效而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深觉得这种劝勉的方法,有待商榷,存有隐患。

如何辅导有自杀倾向的基督徒,助其打消自杀的念头?这是个复杂的课题,若走捷径的话,恐怕没有比直接告知当事人,自杀就不能得救,不能进入天堂,来的简便和有效了。但,细思起来,有待商榷,弊大于利。真理的层面而言,人能不能得救,上天堂?其一在于上帝,是圣灵使人重生,而不在于人的行为。其二在于信或不信,信是人能否得救的衡量标准,与自杀扯不上任何关系。

而且,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确有不少的基督徒,甚至是神的仆人选择自杀,特别是在逼迫的年代里,自杀者更多,难道他们不得救吗?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小教理问答释义》在二十二章,释义第六条诫命时,比较清楚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可以作为参考:

六十九问:第六条诫命禁止什么?

回答: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自杀(徒16:28),或不义地夺去邻舍的生命(创9:6),或有任何这样的倾向(太5:22;约一3:15;加5:15;箴24:11,12;出21:18-32)。

问1: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杀害谁呢?

回答:第六条诫命禁止我们杀害我们自己或其他人。

问2:第六条诫命如何禁止我们杀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回答:不管是直接地杀害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还是间接地作出带有这种意图的事,都是第六条诫命禁止之列。

问3:为了阻止他人通过拷打和羞辱的方法来治死我们,我们采取自杀的方式来回避,这是否合乎上帝的律法呢?加图和其他的外邦人都曾经这样行,扫罗为了避免被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杀死、羞辱地伏剑自杀了。

回答:

1.在任何情况下自杀都不合乎上帝的律法。“禁卒就拔刀要自杀。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徒16:27,28)。

2.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自杀,被外邦人认为是一种德行,体现了勇敢的精神,但是上帝的律法不仅不容许这样的事情,而且把这样的人算为谋杀自己的人。

3.扫罗杀死自己的行为是他自己犯罪;我们应当宁肯忍受他人各样的侮辱和折磨,因这些是他们的罪,而不愿意自己加手伤害自己,使自己在罪中死去,使得此后再没有时间和地方认罪悔改。

问4:既然自杀之后就无法认罪悔改了,那些自杀的人仍有可能得救吗?

回答:1.有些人使自己受到致命的伤害,但在死前认罪悔改了,并得救了,这是有可能发生的,但这种可能性非常罕见。

2.有些上帝的儿女在疯狂的状态下(撒但乘机诱惑)自杀,但是,因为他们已有的信心和悔改,仍然是得救的。

我们要确定的是,基督徒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的自杀都是犯罪,而且这是非常严重的罪,其颠倒了生命主权的性质,把本属于神的权利,妄为地变为可以自我随意支取的权利。但,另一角度而言,盲目地把基督徒的自杀,定义为不得救,上不了天堂,也不切合实际,看似能够帮助别人,那也只是以伤害真理为代价的饮鸩止渴,以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只会留下更为严重的后果。

对于有自杀倾向的基督徒,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加以辅导,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讲基督徒不能自杀,但以圣经的原则而言,的确告诫我们基督徒是不能自杀的。其一,自杀也是杀人,触犯了诫命,是犯罪,基督徒没有权利结束任何一个人的生命,也包括自己的命。其二,自杀是上帝最为讨厌的方式,甚至没有之一。 因为那是人小信的表现,完全受了魔鬼的欺骗与控制,任它摆布。再者,信徒若自杀就没有好的外在见证,是在亏欠主的圣名。显而易见,基督徒若自杀,会带来敌视教会的人对基督教信仰的本身展开讨论,如质疑诘问,嘲笑挖苦,冷眼旁观,说风凉话等。

我们不是在讨论基督徒可不可以自杀?而是在讨论如何更好、更合情合理地辅导有自杀倾向或行为的基督徒,祛除错误,收刀入鞘,重回正途。都知道,基督徒是绝对不能自杀的,这不符合上帝的心意,但若以自杀就肯定灭亡的话来论定,似乎只能起到威吓的作用,对信徒在真理中建造却没有益处。反而言之,若回答自杀者有可能得救的话,又有可能导致许多在苦难中的人产生早解脱的念头,引致意想不到的后果。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把事实讲清楚。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安徽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代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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