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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小组事工等牧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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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们都知道中国教会传统的灵性更新模式就是举办培灵大会,比如我们所熟悉的宋尚节博士便是这方面的专家,是中国教会杰出的布道家与奋兴家。宋博士在这方面的服侍有着卓越的成就,他在哪里主领聚会,那里就有复兴的气象。在宋尚节、计志文及贾玉铭等老一辈忠仆的影响下,奋兴会或培灵大会便逐渐成了中国教会进行灵性更新的主要模式。

然而,时过境迁,近十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传道人及平信徒开始思考另外的更新模式。因为培灵会的果效并不是很大。一方面,信徒们并没有表现出非常渴慕的样子,另一方面好的讲员很难请,一般性的讲员则平平无奇,所讲的信息跟平时主日讲道是差不多的。总之,不少教会对待培灵会开始变得随意起来,这就使培灵会成了一种形式。

虽然如此,中国教会并没有陷入绝境,一些传道人开始学习海外教会的牧养理念,什么小组事工啦,爱的营会啦,恩惠相遇啦,双翼课程啦等。总体而言,大概可以归纳成三个方面,即“营会事工”“小组事工”及“培训事工”。这三个事工不仅取代了培灵大会,更是成为了一些教会的主打事工,使整个的教会在这三个板块中运作。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种牧养模式呢?是否应该全盘接受,还是先对其进行某种程度的改造,再用改造过的模式去投入到牧养与管理之中?

一、对海外模式进行观摩、学习并消化

作为传统教会可以引进海外教会的牧养模式吗?笔者的答案是当然可以,不过首先需要对这些模式有一个比较全面及深入的了解。比如,小组模式在不同的教会可能存在着不同的形态,有的教会使用G12模式。

这里的G12就是十二门徒的意思。就像主耶稣曾带领过十二位门徒,有的教会也将这种模式运用到小组之中,以主任牧师或主要传道同工为核心,先从会众中挑选十二个人,使他们成为第一代门徒,然后再借着这些门徒繁衍后代,形成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等阶梯式的门徒组织。

在牧养与管理方面,由主任牧师负责牧养十二门徒,再由十二门徒负责牧养第二代门徒,由第二代门徒负责牧养第三代门徒,以此类推,生养众多,人人作门徒,同时也人人成渔夫。

虽然同样在做小组,也有的教会采取相反的方向切入,他们做的第一步是先招纳一批小组长,让他们进入前线去传福音、牧养及建立小组,等到有三个以上的小组被建立起来后,便可以升为导师,如果下面的小组长与导师越来越多,则最后可以升为区牧长,直接归主任牧师牧养及管理。

这种模式虽然也是金字塔型的,但进路与G12事工存在着明显的差异。G12模式从先确立第一代门徒开始繁衍后代,问题是倘若后面的门徒明显比前面的更加优秀,但由于他们已经排在非常靠后的位置,其在教会所发挥的作用就会受到相当大的制约。而前面的门徒如果其在生命及恩赐方面都不及后来者的话,也很难去管理后面的门徒。

至于先招纳小组长,再借着小组长的升任而变成导师,借着导师的升任而成为区牧等,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G12的短板,但也有可能因为想要升任而将其他小组的成员拉进自己的队伍,从而与其他小组形成了竞争的关系,不利于教会的合一。

总之,这两种小组的模式各有利弊,如果我们无法确定自己的教会究竟适合哪一种模式,就可以先去那些已经在做这方面事工的教会观摩一段时间,仔细察看他们的牧养理念,在运作的过程中具体存在着怎样的问题等。

二、两种可实行的途径

如果我们对这些牧养系统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便可以将其中的一种尝试运用在自己的教会之中。在运作的时候,笔者有两种可实行的模式。第一,就是小范围的试行。假如我们打算在自己的教会开展小组事工,那么可以先在一小部分人身上试行这种模式。

比如,青年团契就是一个很好的试行的地方。因为青年人比其他年龄阶段的人来说更有塑造性,也更容易接纳新鲜事物,在他们身上试行小组的事工,其成功的几率是比较大的。

等到青年团契成功转型后,便可以开展中年人的事工了。由于在青年团契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中年人中开展小组事工的时候就能扬长避短,少走弯路,更加顺畅地进行转型。

第二种可实行的途径则是制定与修改计划。也就是说,我们在开始推行小组事工的时候只有一个初步的计划,但这个计划是需要进行修改的。我们可以自己定下一个修改的周期,比如两年修改一次,为的是不断地进行调整,直到既符合圣经的教导,又较为符合本教会的实际情况为止。

比如,笔者在试行小组事工的时候曾遇到过一个难处,就是不知道该按照年龄来划分小组,还是按照地区来划分。最终笔者选择了按照地区划分,可事实证明,这种方式不见得就是最好的。

笔者在将小组事工推广至整个教会后发现,所有的小组都几乎变成了中年人小组,青年人很少能看得到。因为青年人根本不喜欢跟中老年人一起聚会。另外,有些纯粹由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组成的小组几乎没有什么活力,他们不大喜欢分享,只是希望听道。这样的小组是很难发展的。

这就让笔者悟出了两个道理,首先,按龄牧养才符合教会实际的情况;其次如果要按龄牧养,则对于每一个年龄阶段的信徒最好能提供不同形式的小组,比如,针对已婚女性可以组建成妈妈团契,对七十岁以上的长辈则可以组建成祷告团契等。即便都在做小组,也最好能在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特色,因为同一种模板不一定适合所有的人。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代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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