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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来看信仰的姿态

在圣经路加福音里,有记载耶稣所讲的一个比喻,“法利赛人和税吏的祷告”。

法利赛人在当时的社会中,是很受人尊敬的,他们拥有虔诚的信仰品格,也很严格的去学习旧约律法书,日常的生活上极其严谨,非常遵守神给的诫命和律法。而税吏却是与法利赛人完全不同的一类人,他们被视为社会底层人物,与妓女、罪人同等,被犹太人厌弃。因为他们为罗马政府工作,向自己的同胞收取财物,所以被犹太人憎恶、鄙视。

这样的两种人,按理来说,法利赛人的祷告应该是更加显为义的,然而结果却正好相反。法利赛人祷告,“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税吏却是远远站着,连举目看天都不敢,只是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信仰的姿态、祷告的姿态是怎样的呢?法利赛人是站得比较靠前祷告的,从这个位置也可以看出,法利赛人里面骄傲的想法,觉得“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因他是“被神拣选的人”,心底有着非常强烈的优越感。他里面有着“自我为义”的心:因为自己努力去信仰了而变得骄傲起来。他忘记了自己的本分,也忘记了所拥有的一切原本就不属于自己,只是不断在神面前去夸口,这是一种对自我功劳的炫耀。

税吏的祷告是一种谦卑的、认罪的祷告,他只是远远地站着,甚至连靠近都不敢,也不敢抬头望天,因为觉得自己满身罪孽,不敢仰望神的荣面。祷告时也是,捶着胸向神认罪、悔改,请求神的怜悯。他承认自己的罪性,承认自己的不足和软弱,承认自己需要神,在他里面有着很深的对神的寻求和敬畏,也因为自己的罪性而深深忧伤痛悔着。

骄傲与自满是一种罪,骄傲的人里面看到的都是自己的优点,也会常将别人的缺点拿来与自己对比,以显出自己的优越和超然。这里的法利赛人就是这样的人,他的祷告就是在与“别人”做比较,以显示出自己的“虔诚”和“功劳”。约翰壹书里如此写着,“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很多时候我们努力信仰,努力跟着神的话语去生活,但常常因为这样的努力而变得骄傲,觉得自己是个义人,所得的一切都是靠着自己得来的。却忘了,我们本是罪人,是蒙了神的怜悯才能站立在他面前,祷告、祈求。

保罗在被主呼召之前,是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努力跟随了神的律法去生活,把神的律法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但他在蒙主呼召后,告白“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我们所得到的恩典,都是从神而来。越是得到恩典时,越要带着站兢、惶恐、感谢的心去领受。人里面很容易就会出现比较的心,哪怕只是很小的一点,也想要在神面前高举起来。基督徒应当有法利赛人的生活,税吏的心,不断寻求神的怜悯和赦免。耶稣也如此说,“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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