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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叶忒罗给摩西的建议看教会领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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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记》十八章记载了摩西岳父叶忒罗带着自己的女儿、外孙来看望摩西,且给他提出了有关管理上的建议。叶忒罗之所以给摩西提建议,其原始的动机主要是“心疼女婿”,担心他因为过度操劳而累坏身体。叶忒罗不是怀疑摩西的能力,而是认为这么多事情由一个人来承担及操作是不现实的。毕竟,人不是上帝、也不是机器,无法无休无止地工作下去。

今天在教会中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有些教会负责人不懂得将侍奉的工作分给同工们,什么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抓、一个人干,结果自己累倒了不说,还引起别人的不满意,认为其什么都要管。其实,真正的管理不是凡事都由领袖亲历亲为,而是领袖与同工一同服侍,一起管理,相互配搭,彼此成全。 

当然,这件事情不可操之过急,不能不顾现实的状况而照着某种管理理念去做。教会虽有组织性,却不是公司。教会的管理不仅需要理念、制度,更需要方方面面的考量。因为教会负责人一旦决定将工作分派给不同的同工,就需要考虑相应的结果。如果对同工不了解、不放心或觉得这些同工不适合,那么就需要三思而后行,宁可慢一步,也不要因此而产生破口。

那让我们看一下叶忒罗的建议,与他给我们的启发。 

一、叶忒罗的建议

当叶忒罗看到摩西独自坐着审判百姓时,他觉得十分诧异:女婿为什么独自一人承担这项工作?即便上帝将管理百姓的责任全然托付给了他,也并不代表他需要独自承担。另外,在叶忒罗看来,即便摩西有足够的智慧可以审理所有案件,这种做法也是不现实的。摩西也是血肉之身,并没有三头六臂,就算他能快速断案,由于人数众多,排在后面的人也可能会等不及。叶忒罗给摩西的建议便是,建议他负责主要的工作,将次要的工作交给他所拣选出来的人,使他们与他同当此任。

那么什么是主要的工作呢?叶忒罗给摩西的建议有三个方面。第一,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将案件奏告他,也就是替百姓求问上帝。上帝才是最终的审判官,摩西应当谦卑靠主,成为传达上帝旨意的器皿。如果什么事情都是摩西来审判,那么有可能来不及奏告上帝,便自己下判断了。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在审判的事情上出差错,得罪上帝。这其实就是建议摩西成为以色列人忠实的代祷者,而这恰恰便是祭司的主要职责。摩西不应当只是忙于处理具体的人事纠纷,而当首先成为众人的代祷者,一方面更能体恤百姓的软弱,另一方面也能带下上帝的怜悯,使以色列人因着领袖的代祷而蒙赦免、得恩典。

第二,将律例和法度教训他们,指示他们当行的道,当作的事。上帝不仅乐意饶恕他百姓的过犯,更愿意让他们知道他的律法,遵行他的旨意,这是需要属灵领袖配合的。也就是说,属灵的领袖应当成为上帝话语的管道,对上帝的旨意有真知灼见,且忠心地教导信众。叶忒罗希望摩西能成为真理的教导者,好让上帝的话语在人的心中扎根。叶忒罗建议的第二方面其实就是想要摩西承担先知的职任。如果说祭司的职任主要是代替人向上帝献祭,那么先知的职任则是代替上帝向人说话。在旧约,人乃借着摩西、众先知等人听见上帝的话,从他们的口中了解上帝对他百姓的心意。

第三,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派他们管理百姓。摩西除了需要成为代祷者、教导者之外,还需要成为智慧的管理者,包括拣选适宜的人,使他们承担适宜的职分,让他们参与管理百姓的工作。在这里,叶忒罗则希望摩西能成为有效的管理者,借着有限的权威更好地管理百姓。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让摩西成为了君王,履行了君王的职任。这样做是为了解决实际的难处,也是为了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恩赐及功用。在审理具体的案件方面,摩西负责那些重大的事件,其余掌权者则负责次要事件。摩西不仅自己做,也带领同工一起服侍,这是最美的侍奉模式。

二、叶忒罗之建议的启发

叶忒罗给摩西的建议对于今日教会领袖来说也有着重要的启发。因为这些建议让领袖们能看清楚自己的职责。作为领袖,应当尽量发挥出祭司、先知及君王的功用。从发挥祭司功用来说,就是要发挥祷告及担当的功用。作为教会负责人,首先是上帝的仆人,是管家,是应当以祷告与上帝同行的人,不仅为自己能当好这个管家祷告,也当为教会整体的状况,、为个别肢体的软弱、为教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代祷,求上帝亲自介入。另外,祭司是体察信徒、担当软弱的牧人,作为教会负责人应当成为信众的遮盖,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先想到信徒的需要、想到他们的软弱,想到该如何保护他们。 

其次,教会负责人亦当清楚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应当从上帝那里不断领受他的真理,然后将学习到的真理与信徒们分享。负责人应当发挥传道人的功用。即便他不会讲道,也没有去神学院受过专门的训练,仍当渴慕上帝的话语,时常用主的话来劝勉信徒,且以此归正自己的言行举止。再则,教会负责人更是有实权的管理者,他应当像君王那样勤于管理、善于管理,将合宜的人安排在合适的侍奉岗位上,使他们各尽其职,相互联络,同心兴旺主的福音,建造主的灵宫。 

另外,如果除了教会负责人之外,本教会还有全职传道人,那么教会负责人也当尊重全职传道人,因为这两种职分有着相似之处。如果硬要指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教会负责人更侧重管理,而全职传道人更侧重祈祷传道。也就是我们将祭司、先知、君王三重职分分别给了教会负责人与全职传道人,使他们承担不同的职分,以便能更加专一地侍奉。教会负责人不可按照世俗的眼光将自己视为老大,将全职传道人视为“打工仔”,而当将自己的职分与全职传道人的职分结合在一起,从这圣洁的三重职分来看待。这样看的好处是,他们可以互补,可以相辅相成。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代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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