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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信靠一位怎样的上帝?

在基督教系统神学中,上帝论通常是被放在首位的,因为“神学”既然是一门有关上帝言说的学科,那么神学言说的对象自然便是上帝了。但是,上帝既是无形无相,不可捉摸,我们又该如何言说祂呢?答案是,透过祂所赐下的启示。因为除非祂愿意向人启示祂自己,否则没有人能在认识祂的事上有确实的真知。于是,当我们想要谈论上帝的时候,必须间接地、透过祂所赐的启示来谈论他。既然这样,我们所信的上帝就不由我们的喜好来定义,而是由上帝自己的启示来决定。具体来说,我们应当信仰的上帝乃是这个被造的世界以及圣经共同呈现出来的上帝。我们只能在这个被造的世界及《圣经》中去寻找那位自我启示的上帝。

一、被造的世界所呈现出来的上帝

如果不借着特殊启示及其保存物——《圣经》,人能否借着这个被造的世界直接认识上帝呢?在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有人便对这个问题持肯定的答复,由此形成的对上帝的认知被称作“自然神论”。他们认为人应当依靠自己的理性而不是教会权威去发现真理,没有什么是“理性”办不到的。借着这个被造的世界,人在他的理性中自然就能推论出上帝的属性及作为。

“启蒙”一词在法文中的本意是“明亮”“照耀”的意思,就像一盏灯点亮了世界。这是不是说欧洲在启蒙运动之前处在一个笼罩着黑暗与蒙昧无知的历史时期呢?回顾中世纪与宗教改革时期,我们承认在这漫长的一千多年时间里基督教曾发生过数次分裂,也出现过宗教战争,而这一切的背后不仅是教义上的分歧,也有广泛的政治与经济因素。这一切并不能以“智识的未开化”来概而论之。

西方文化的主要特质便是“理性主义”,这并不是在启蒙运动时期才开始的。从神学上来看,早在教父时期,奥古斯丁便已经就信仰与理性之间的关系给出了清晰的梳理。他所给出的经典范式便是“我信以便我能理解”,也就是“信仰寻求理解”。后来的安瑟伦以及托马斯阿奎那等人皆是沿袭此进路而展开对上帝之言的陈述。换言之,无论是奥古斯丁还是安瑟伦或阿奎那,无不重视理性在基督教信仰中的重要作用。不过,这些人从来都不曾抛弃教会、传统、甚至《圣经》本身,而企图单单凭借理性去建构一套神学体系。

如果我们不靠赖上帝的特殊启示,只凭借理性的话,我们对上帝的了解不可能达致《圣经》的高度。这一点无论在西方文化亦或东方文化中均已被证实了。一般来说,希腊人倾向将外部世界当成是一种“客体”,是一种已经被物化了的东西。当他们思考宇宙的本原是什么的时候,是从自身作为出发点展开思考的,透过一系列的逻辑推论或类比形成他们对终极实在的揣摩。东方文化的进路也是相似的,只不过东方人更注重神秘经验及伦理,更愿意将这终极理解成是一种“道德次序”,以区别西方人的“宇宙理性”。

虽然人单靠自己的理性及这个被造的世界,并不能达到《圣经》所呈现出来的真理,但这样的认知仍有正面的价值。查斯丁将其称之为“真道的种子”,保罗的教导也证实了这一点。在基督教神学的建构方面,这些从古代文化中汲取的宝贵亮光乃是承载真理的不可或缺的器具。这些“真道的种子”即便都具有特定的涵义,但在作为“种子的真道”面前仍有可以变化其内涵的余地,且为其所成全。

二、《圣经》所呈现出来的上帝

那么《圣经》所呈现出来的上帝又是怎样的呢?《圣经》所呈现出来的上帝与人单凭理性所揣摩出来的上帝有何差别呢?首先,我们应当承认当人单凭自己的理性去探寻宇宙的终极实在时,人们不管怎样冥思苦想,都无法脱离“人的经验”这个起点,人从自己的经验所推理出来的上帝也就难免像费尔巴哈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经验的投射”而已。安瑟伦的本体论是如此,阿奎那的五路论证是如此,启蒙时期的自然神论是如此,施莱尔马赫的绝对依赖的感觉更是如此。

《圣经》所呈现出来的上帝不是跟人的经验完全无关,只是说其起点不是“人的经验”,而是“上帝的自我启示”。比如《圣经》启示我们,上帝是一位有位格,且是三而一的无限他者。这就绝对不是人的理性能够推论出来的结果,因为“有位格的无限他者”在语义上就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冲突。

在人的经验中,一位有位格的存在者必定是占据时空的存在者,这就是田立克为什么称他的上帝为存在的根源,而不是存在物的根本原因了。在他看来,存在者是被时空局限的,如果他承认上帝是一位有位格的存在者,就很难表现出上帝的无限性。为了表现上帝的无限性,田立克用了一种与教会传统相悖的观点,他宣称上帝只是存在物的根源,因而上帝并不存在。这样的结论是十分荒谬的。

至于“三位一体”就更是如此了。如果圣父、圣子、圣灵是三个独特的位格,又怎么可能是同一位上帝呢?如果是同一位上帝,又怎么会是三个可以清晰分辨出来的独特位格呢?从人的经验出发,很难弄懂这个道理。即便我们有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及加帕多西亚三教父对三位一体论的精辟诠释,我们仍不可能完全明白这个教义。其根本原因在于人无法完全绕过自己的经验去思考那在他经验之外的东西。这一点在康德那里也已经得到了证实。

那么,假如说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并了解《圣经》所呈现出来的上帝观,是不是说,我们就无法认识《圣经》中的上帝了呢?当然不是了!因为纵然《圣经》所呈现的上帝是源于上帝的自我启示,上帝在启示祂自己的时候仍然顾及到了我们的经验。当我们读到“启示”这个词的时候,一方面,它是指从上帝而来的知识,另一方面,这种知识必然也顾及到了人的经验,因为“启示”的根本原则之一乃是“俯就”。上帝俯就祂所要启示的对象,故此就用了人所能明白的语言文字来呈现他自己。

这样说来,上帝的特殊启示带有双重特质,第一重特质是“可知性”,第二重特质是“不可知性”。也就是说,我们对于上帝的特殊启示的认知是这样的,有一部分我们是能看得懂的,一部分却是理解不了的。比如对于“三位一体”的理解,我们无法理解的部分便是三个神圣的独特的位格如何又是同一位上帝。我们能够理解的部分则是:1、《圣经》明确告诉我们上帝是独一的;2、父、子、圣灵是三个神圣位格;3、圣父是圣子与圣灵的源头,是玄而又玄、妙不可言、住在人所不能靠近之光中的至圣者;4、圣子便是道成肉身的拿撒勒人耶稣基督;5、圣灵便是感动我们认罪悔改、赐我们平安喜乐及盼望的那一位,他是与我们最接近的上帝。(莫尔特曼言)

事实上,父、子、圣灵这三位一体的上帝使我们在认识他、祂的事上有明确的指引。圣父既是无形无相、住在人所不能靠近之光中的至圣者,那么我们是不可能直接用理性去认识祂的,若单凭人的理性,圣父对我们来说,就是不可知的了。这便提醒我们,当我们来到圣父面前祷告的时候,不要刻意用人的经验去想象圣父的样子。

虽然圣灵是那位与我们最接近的上帝,但圣灵也是无形无相的,祂所留给我们的只是某种感动或力量,如果我们单单以“感动”或“力量”去辨识圣灵,也容易搞错,容易将自己的感觉错误地当成是“圣灵的感动”。也就是说,当我们想要更多地认识圣灵,经验圣灵的时候,不要只专注在“感动”或“感觉”上面,否则很容易会出错。

在这三个神圣的位格中,唯有圣子是我们能以清晰可辨的。因为唯有圣子是道成肉身,进入时空,直接住在世人中间的上帝。我们对圣子的认识是有历史及圣言之根基的。换句话说,我们所信仰的耶稣基督是在人类历史上实实在在出现过的,是一位真实的历史人物,祂的先知与使徒们所撰写的新旧约圣经便是确实的见证。唯有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是人的理性可以清晰辨识,唯有祂的圣言是基督徒信仰及基督教神学的规范所在。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这个宗教叫“基督教”,而不叫“圣父教”或“圣灵教”的主要原因吧。

本来,圣父是人不可经验的,但在基督里,圣父成了赦免我们、悦纳我们的慈父上帝,借着耶稣基督,我们居然能经验到祂那测不透的大爱。圣灵虽然是与人最接近的上帝,但即便人能直接经验到祂,如果没有耶稣基督,人也绝对不能肯定他所经验的便是圣灵。更重要的是,人既然还未信基督,罪还未倒空,那么当他直接寻求的时候,且不说圣灵会不会悦纳他,就算圣灵愿意悦纳他,他也未必会对圣灵有真实的渴慕,因为罪会误导人们刻意偏离上帝的旨意。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在基督里才能真正认识并经验圣灵的大能。圣父与圣灵都是独特的神圣位格,都是真实的神格上帝,但他们唯独透过基督向罪人启示,而我们也唯独透过基督才能真正经验到他们。

我们应当信一位怎样的上帝呢?答案已经很清楚了,我们所当信的上帝便是那位在基督里启示他自己且施恩于我们的那一位。

注:本文为特约/自由撰稿人文章,作者系浙江一名传道人,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供读者参考,福音时代保持中立。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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